各单位:
为了做好2011年报刊订阅工作,进一步明确征订办法、规范操作程序,现作如下规定:
一、根据北京市教工委要求,今年我校党报党刊继续实行“集订分送”的征订办法。10月26日宣传部统一把各单位订阅党报党刊的费用代缴至市委教工委宣教处。11月5日前,各单位按订阅分数将绿票送交到宣传部办公室(行政楼109室)。
二、各单位自行订阅的报刊需和工作(专业)有关,一律禁止订阅与工作(专业)无关的报刊杂志。
三、学校将适时公布各单位订阅报刊的情况。
学校办公室 党委宣传部
2010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