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和财务处通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2011年专项资助项目库建设工作已经启动,作为学校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归口管理单位,根据学校的总体安排,网络中心现将2011年信息化建设项目申报安排通知如下:
一、信息化项目申报范围
信息化建设项目要按照《北京市市级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京信息办发〔2007〕57号)文要求申报。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是指不属于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范围,为使原有信息系统更好发挥效用、信息资源得到更充分利用、信息安全得到保障,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在项目单位现有信息化系统基础上,所进行的信息系统应用软件功能完善和扩展、安全体系建设和加固、软件产品及硬件产品升级和更换。包括:
1.信息系统应用软件功能完善和扩展,主要包括因现有信息系统功能和性能不能满足业务发展和信息共享需求的需要进行功能扩展和完善;现有信息系统有较大缺陷需进行完善或技术架构进行调整、更改等。
2.信息安全体系建设和加固,主要包括原有信息系统没有整体信息安全保障措施需要增加信息安全体系建设;原有信息安全保障措施随着技术进步需要更新和升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提高需要对原有信息安全体系进行加固建设(不含信息安全体系正常运维保障)等。
3.软件产品及硬件产品升级和更换,主要包括现有软件产品(如,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中间件等)必要的版本升级;因服务协议到期、技术进步或推动自主创新而需进行软件产品更换;因设备老化、系统软件对硬件的要求提升、网络流量增加等原因需对网络设备和计算机等硬件设备进行更换或升级;因业务发展需要而需扩充硬件设备配置和软件产品的配置等。
4.新建信息化项目申报也按照《北京市市级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京信息办发〔2007〕57号)文要求申报。
二、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1.各单位根据2011年单位信息化建设的需要填写项目申报书(A)文本,编写规范及要求详见附件4。
2.各单位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可行性论证,填写评审报告;如果申报项目在2个及2个以上,要对申报项目进行排序。
3.论证通过的项目,各单位组织填写北京市市级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申报书,编写规范及要求详见附件7。
4.各单位在6月12日前将项目申报书(A)文本、市级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申报书、信息化项目申报汇总表、单价10万元以上设备论证表及相关文件材料报送网络中心,电子版发送至:xxh@btbu.edu.cn。
5.2010年6月13日-19日网络中心组织校内外专家对所有申报项目文本进行遴选、论证、审核和排序,对各项目出具相关审核意见。
6.2010年6月20日网络中心将相关结果报送至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财务处、学校项目管理领导小组。
7.根据学校批复的信息化建设专项经费额度,确定2011年信息化建设申报项目;并根据京经信委信息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上报相关评审材料。
三、申报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主管信息化工作的领导。
2.必须具备实施条件,软件系统建设必须有硬件环境支撑。
3.信息化项目要先经过京经信委审核,因此,每个项目除填写项目申报书(A)文本外,必须填写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申报书。
4.国有资产管理处《关于申报2011年专项的通知》、信息系统升级改造管理办法、项目申报书、项目申报书书写规范与参考模版、单价10万元及以上仪器购置论证表等见附件。
附件:1.国有资产管理处《关于申报2011年专项的通知》
4.项目申报书(A)
网络中心
201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