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1日6:00,北京某高校一女生宿舍因为饮水机起火而引发火灾,消防队员在灭火同时将两位女生从四层窗户救下。在此,保卫处提醒广大师生:
一、春季风大,是火灾多发季节,一定要提高消防意识,遵守消防法规和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确保防火安全。
二、办公室和学生宿舍,要禁止违章使用电器,禁止使用质量不合格电器;要对宿舍内的线路和用电器进行安全自查,淘汰质量不合格的电器;要做到人走断电。
三、校园内任何地方不得擅自使用明火。
四、不得挪用、损坏消防器材。
五、如宿舍或办公室发生火险、火灾,一定要沉着冷静,不要跳楼,要运用已掌握的消防安全知识进行自救并等待救援。
六、发现火情请第一时间报警(校园110电话:阜成路校区68984110,良乡校区81351110;公安消防火警电话:119)。
保卫处
2010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