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开展2010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调发〔2010〕7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申报人员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并填报相关材料,于3月31日上午12点前将《北京市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一式六份、留学经历证明材料(含《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等)一式两套报至人事处(良乡校区行政楼211房间)。
联系人:张丽丽 电话:81353221
附件: 1. 关于开展2010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人社调发【2010】71号)
人事处
2010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