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即将结束,为确保我校上报教育部2009年科研成果数据的准确性,现将2009年度科研成果录入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有关单位于2009年12月31日前将2009年度的科研成果信息(包括项目、论文、著作、获奖、鉴定成果、专利、学术活动等)补充完整。
二、未审核通过的科研成果,请科研秘书于2009年12月31日前将成果复印件统一交科技处(良乡校区行政楼101室),学校审核通过的不用交复印件。
三、凡在科技处立项的项目负责人,直接到科技处审核项目并填写项目组成员工作量和项目经费收支情况。
四、各单位科研秘书将本单位主办的会议信息补充完整,并填写好500字以内的简介。
五、学校拟于元旦后召开2009年度科研工作总结表彰会,科研奖励依据科研管理系统中的数据来认定。科研管理系统将于2010年1月1日关闭,逾期将不予认定,请各位老师切实提高重视,务于规定时间内完成科研成果录入工作。
科学技术处
200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