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及全校师生:
为了保证2009年学校年终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大家按照以下时间安排处理好有关事宜:
一、在12月21日前报销全部借出支票;
二、在12月21日前确认、归还各类借款;
三、自12月1日起各单位领用转账支票办理结算时需携带经费本,由于12月21日至12月31日不再借出支票,请各单位安排好年末用款计划;
四、经费业务的现金报销截止日为12月18日(18日正常报销),12月19日至12月31日的票据在2010年1月10日至3月31日前办理报销事宜,之后不再办理2009年有关票据的报销业务;
五、职工及其子女的医药费和住院费、学生的医药费和住院费请于12月17日前报销所有2009年票据。2010年1月12日至放寒假前报销2009年12月16日至2009年12月31日发生的医药费和住院费(过时不再报销)。
财务处
2009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