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根据中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教监[2008]19号)和市纪委、监察局和两委联合颁布的《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基本制度建设的意见》(京纪发[2008]28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意见》,我校从强化学校权力运行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入手,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突出事前和事中监督,理清工作流程,确定监督重点,明确责任部门,完善监督机制,着力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监督体系。
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监督体系是对学校范围内涉及人、财、物方面的公开选拔中层干部、选拔任用中层干部、人员招聘、研究生招生、本科招生、成人学历教育招生、事业性收费、管理与服务性收费、学生教材、图书采购、物资采购、基建维修工程、后勤各项采购、校产管理等25个重点部位进行监督。现将学校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监督体系的监督指标表和主要检查内容在全校进行公示,希望广大师生员工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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