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办理2009年度专项资金结算的通知
依据北京市财政局与北京市教委相关会议精神,按照“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要求,到6月底,学校专项项目建设任务完成应过半,资金支出进度应达到50%,否则会影响学校新增财政专项的申报与批复。
请各项目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珍惜已经申请下来的项目资金,尽快实施预算项目任务,及时办理专项资金结算工作,完成好专项资金支付进度,落实好学校项目经费预算执行工作。
财务处
2009年5月30日
关于加快办理2009年度专项资金结算的通知
依据北京市财政局与北京市教委相关会议精神,按照“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要求,到6月底,学校专项项目建设任务完成应过半,资金支出进度应达到50%,否则会影响学校新增财政专项的申报与批复。
请各项目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珍惜已经申请下来的项目资金,尽快实施预算项目任务,及时办理专项资金结算工作,完成好专项资金支付进度,落实好学校项目经费预算执行工作。
财务处
200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