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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2009级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安排
一、 面试时间与地点:
民商法专业:
地点:教二楼501、502
经济法专业:
地点:综合楼521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专业:
地点:综合楼 二楼西办公室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
地点:综合楼 二楼西办公室
二、 复试成绩的权重分配
专业面试成绩占20%,外语口语、听力测试成绩占10%。
三、 面试程序
在遵照学校规定程序的基础上,对具体程序进行如下安排:
1、宣布学校面试基本要求及名单顺序
2、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考场的学生提交政审表、成绩单、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由面试小组审核。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下一程序。
3、个人陈述:时间不超过2分钟。简要介绍个人基本情况以及对所报考专业的基本认识。可以事先下载个人陈述表准备书面材料宣读,也可以当场口头陈述。
4、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由负责综合素质考察的教师提问,考生回答。时间不超过3分钟。
5、专业知识面试:由复试小组中分工专业知识考核的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每个问题回答时间一般不超过3分钟,该环节总时间不超过12分钟。
6、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由复试小组中分工外语口语、听力测试的教师提问,学生回答。时间不超过5分钟。
四、 同等学历加试
时间:
地点:综合楼521
科目:民商法、经济法专业加试:法理学、国际私法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加试: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思想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