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档案收集工作的通知
举世瞩目的2008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圆满闭幕了,为及时记录和永久珍藏学校参与申办、筹办、举办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的感人历程和档案资料,保护奥运文化遗产和精神财富,全面记录学校奥运工作全过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贯彻执行北京市委办公厅近期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工作的意见》中做好重大活动特别是奥运档案工作的要求,学校研究决定要求参与申办、筹办、举办奥运会、残奥会的相关部门在10月31前向学校档案室交存奥运会、残奥会档案资料及实物。
一、征集内容
(一)各级领导出席或参与重大奥运会、残奥会活动的照片、录音、录像、文字资料以及见证奥运重大活动的实物资料。
(二)各部门、学生社团和个人等在参与和服务保障奥运会、残奥会过程中,保存、制(创)作的见证奥运会重大活动的实物、照片、录音(像)、文化作品、宣传(纪念)品和手工艺品。
(三)各奥运会、残奥会服务团队亲历奥运重大事件、重大活动的真实文字记录、照片、录像和实物。
(四)学校在奥运会、残奥会申办、筹办、举办过程中相关会议的文字、照片录像及实物资料。
(五)奥运会、残奥会期间的工作证、记者证、摄像证、车证、宣传画、徽标、旗帜、演出服装、道具等相关物品;火炬手的火炬、服装、照片、简历、报道等相关物品;奥运会、残奥会期间的其他物品,如门票、吉祥物、纪念品等;
二、征集范围
参与奥运申办、筹办、举办的部门、临时机构、学生社团,包括10个奥运会、残奥会服务保障工作团队、志愿者团队和个人。
重点征集单位:
学校奥运会、残奥会筹办与赛事保障及平安奥运指挥部办公室:历次会议的纪要、相片和视频资料 。
学生处、团委:老山场馆服务群体的相片、视频、实物和学生作品资料;志愿者相片、感言和视频等资料。奥运文化广场活动的相关实物、档案资料。
宣传部:涉及奥运会的文字、报道、相片、视频、采访及相关宣传片资料。
各志愿服务团队:志愿者赛场纪事、个人日记、奥运感言等文字资料,照片和视频资料及团旗、标志、火炬、服装、证件、工作牌、徽章,有奥运奖牌获得者签名的各种纪念品等实物资料。
数字艺术制作中心:学校关于宣传奥运的视频,和PPT等资料。
注:以上征集涉及到个人所有物品,可依据自愿原则向档案室捐赠。
三、征集要求
各单位要重视奥运工作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及移交工作,确保奥运工作档案材料的收集齐全、规范整理、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上交实物、资料及作品要求具有原始性、真实性,上交档案资料和实物要求附有相关背景材料(说明档案资料形成的时间、地点、人物、事由等内容)。
各部门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指导本单位兼职档案员工作或指定专人负责奥运档案的征集上交工作。
四、上交方式
文字材料和宣传材料请同时上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照片和视频上交电子版,实物请列清单。
五、上交地点和联系方式
1) 阜成路校区档案室 综合楼315 2)良乡校区学校办公室行政楼310
联系人: 宋煜 王爱群 联系电话:68984508 68984662
学校办公室
二OO八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