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教师赴境外培训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院、系、部:
根据北京市教委对我校人才强校有关项目的安排计划和经费支持,经2008年5月13日学校党委常委会暨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学校将于 7月初组织第一批教师赴境外(本次去加拿大多伦多大学等高校)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培训,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 请各院、系、部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并对教师进行认真选拔。
二、 本次赴境外学习的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人是学科带头人,学科建设负责人或专业建设负责人。
2.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
4.具有一定的英语基础。
三、 本次出国人员的选拔要向没有境外学习或出访经历的一线教师倾斜。
四、 名额分配
经济学院 2人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2人
机械自动化学院 2人
信息工程学院 2人
计算机学院 2人
商学院 2人
会计学院 2人
传播与艺术学院 2人
法学院 1人
外语系 3人
社会科学部 1人
数理系 1人
材料系 1人
五、 请各院、系、部于5月15日中午12:00前将选拔的教师名单报人事处(良乡校区报史玉堂,电话:81353220;阜成路校区报徐中英,电话:68987835)。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