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委人才强教项目”的有关负责人:
2008年度北京市教委“人才强教项目”专项经费经市财政评审,已拨至学校财务处,请各学术创新团队负责人、拔尖创新人才、中青年骨干教师按照2008年项目申报书(A类文本)中所申报的预算经费额度(不含通用设备),并按照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合理安排各项经费使用,确保经费使用绩效和支出进度,人事处将定期对各项目的绩效与进展进行评估。
人事处
2008年5月6日
“北京市教委人才强教项目”的有关负责人:
2008年度北京市教委“人才强教项目”专项经费经市财政评审,已拨至学校财务处,请各学术创新团队负责人、拔尖创新人才、中青年骨干教师按照2008年项目申报书(A类文本)中所申报的预算经费额度(不含通用设备),并按照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合理安排各项经费使用,确保经费使用绩效和支出进度,人事处将定期对各项目的绩效与进展进行评估。
人事处
2008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