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度北京市人民教师奖评选工作已开始,全市预计共评选出10名人民教师奖和10名人民教师提名奖,其中高等教育学校共6名。根据京教人【2008】6号文件要求,我校拟上报1名候选人,请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人选。
1. 评选条件
长期从事教育工作、曾获得过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北京市优秀教师称号,献身教育事业、作出过杰出贡献,在北京乃至全国有一定影响,目前仍在教育教学第一线的北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
2. 奖励形式
对入选“人民教师奖”的教师,在教师节进行表彰,以市政府的名义授予北京市教师最高荣誉奖-北京市人民教师奖,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物质奖励。
3. 申报材料
申报人员先填写《北京市人民政府表彰奖励登记表》电子版,于5月9日前发送至chenxj@btbu.edu.cn,联系电话81353221,陈老师。
附件:
人事处
2008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