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新闻宣传工作,规范和完善学校新闻宣传通讯员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新闻宣传工作质量和水平,根据各单位人员调整情况,请重新确认本单位新闻宣传通讯员(1名)并报送党委宣传部(学校新闻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1.负责本单位新闻采编及报送工作。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宣传报道工作动态和工作成就,真实、客观、准确地撰写新闻稿件。经本单位相关领导审核后,按照规范流程及时上传新闻至学校新闻网投稿后台。
2.负责本单位新闻线索及素材提供工作。深入挖掘本单位工作亮点、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主动向党委宣传部(学校新闻中心)提供相关新闻素材。
3.积极做好本单位与党委宣传部(学校新闻中心)的沟通联络工作。了解和反映本单位师生员工对学校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学校新闻宣传工作出谋划策;及时对党委宣传部(学校新闻中心)反馈的本单位新闻稿件意见进行修改,完成党委宣传部(学校新闻中心)委托的宣传报道和采访等相关任务。
4.认真学习新闻宣传理论和业务知识,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新闻敏感性,提高新闻稿件采写质量和新闻图片拍摄能力,为学校新闻宣传工作作出积极贡献。
二、报送工作要求
1. 新闻宣传通讯员队伍是学校重要新闻宣传工作队伍,本次报送登记将作为下一阶段新闻宣传队伍建设工作的重要依据,后续将开展新闻业务培训,请各单位认真做好上报工作。
2. 新闻宣传通讯员上报后,各单位的新闻投稿、素材报送,原则上要由本单位指定的通讯员操作。若有更换,需及时报党委宣传部(学校新闻中心)备案。
三、上报方式
请各单位填写新闻宣传通讯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于1月7日12:00前将纸质版报送至阜成路校区综合楼215-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cb@pub.btbu.edu.cn。
联系人:张扬 吴慧中;联系电话:68984700。
党委宣传部(学校新闻中心)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