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当前,境外疫情呈加速扩散蔓延态势,首都防控压力未减,2020年清明节将至,为持续深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落实,推进学校“作风建设年”活动,强化干部纪律作风建设,严防“四风”反弹回潮,根据北京市纪委监委《关于清明节期间加强疫情防控监督、持之以恒纠治“四风”的通知》,现就有关要求作如下提示:
1.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疫情防控期间各项纪律要求,严禁在节日期间违规、擅自脱离值守岗位,力戒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2.严禁使用公车、公款进行私人祭扫、探亲访友、宴请等活动;
3.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车辆、宴请、旅游、住宿及其他事项;
4.严禁以祭扫名义收受礼品礼金、借机敛财;
5.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期间祭扫的相关规定;
6.严禁组织和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等违纪违法行为。
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抵制不良风气,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
学校纪委监督检查室将综合运用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信访举报受理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室电话:68984687,邮箱:jw@pub.btbu.edu.cn。
学校纪委监督检查室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