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现收到《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年度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学校将按照北京市教委有关特级教学名师奖、教学名师奖及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主旨精神,组织开展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限额推荐教学名师奖候选人3名,含特级教学名师奖、教学名师奖和青年教学名师奖。三种奖项最终名额分配,视我校报名情况而定。
二、评选条件
(一)各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应忠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为人师表;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
(二)特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应倾心教学,创新教育思想和教育方法,教育教学成果和效果显著;领衔高水平教学团队,教学梯队建设成效显著;在教育领域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评价高。特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须已获往届市级教学名师奖或青年教学名师奖。
(三)教学名师奖及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应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同行专家认可。优先考虑长期承担基础课教学任务和为低年级学生授课的优秀教师。
(四)候选人一般应为在职专任教师;已退休参评教师须为学校返聘教师,并由学校出具返聘证明。
(五)各高校现任校级领导不参加此次评审;往届教学名师奖获得者不参加本届教学名师奖及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往届青年教学名师奖获奖者不参加本届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
(六)本科院校候选人均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特级教学名师奖应具有20年以上(含20年)高等教育教学经历、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应具有15年以上(含15年)高等教育教学经历;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应具有8年以上(含8年)高等教育教学经历且年龄不超过45岁(含45岁),统计时间均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
特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近六年(2013-2018年度或2013-2019学年度)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教学名师奖和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近三年(2016-2018年度或2016-2019学年度)承担的本科生实际课堂教学任务平均不少于64学时/年。
特级教学名师奖、教学名师奖和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条件明细表见附件1。
三、评选程序
(一)根据上述评选条件,由教师自主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按限额遴选并公示后向市教委推荐。
(二)为真实反映候选人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本届教学名师奖评选将采取公示材料、听取现场授课(特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除外)、专家评审和会议终评等方式确定特级教学名师奖、教学名师奖及青年教学名师奖名单。
(三)申报特级教学名师奖、教学名师奖及青年教学名师奖的候选人要提交其主讲的一门课程中两学时的课堂教学录像。具体事宜待我校推荐人选确定后通知。
(四)教学名师奖及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还须准备20分钟现场观摩课。观摩课时间安排等相关事宜待我校推荐人选确定后通知。
四、提交材料
(一)纸质版材料:
(1)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1份,如有附件请单独装订成册,并限报1份。
(2)特级名师奖候选人提交近6年承担教学任务的课表复印件1份(加盖学院公章);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提交近3年承担教学任务的课表复印件1份(加盖学院公章);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提交近3年承担教学任务的课表复印件1份(加盖学院公章)。
(二)电子版材料:(电子版文件发至shichenyu@btbu.edu.cn)
(1)候选人推荐表电子版(附件2);
(2)候选人简介及先进事迹介绍电子版(附件3)。
请各教学单位在2019年6月26日(下周三)上午11点前,将申报材料汇总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
联系人:史辰宇。
联系电话:68984646,81353230。
电子信箱:shichenyu@btbu.edu.cn。
附件1:2019教学名师奖评选条件明细表
附件2:候选人推荐表(含三种奖项)
附件3:候选人简介模板
教务处
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