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及全校师生:
按照上级部门关于做好2018年财务决算及2019年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工作的相关要求,为保证学校财务年终决算工作顺利进行,现通知如下:
一、专项经费(含财政专项和校内专项)公务卡报销截止日为11月16日,支票报销截止日为11月20日。
二、部门日常运行经费、科研课题经费现金及公务卡报销截止日为12月10日,支票报销截止日为12月20日。
三、酬金录入截止时间。专项经费(含财政专项和校内专项)中的学生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请于11月15日之前录入酬金系统,并于11月15日之前将经审批后的纸质版交至财务处;其他各类型经费中的学生劳务费、专家讲座费、专家咨询费等支出截止时间为12月10日,并于12月10日之前将经审批后的纸质版交至财务处。
四、学生公费医疗的门诊医药费和住院费报销截止日为12月12日。2019年1月15日至寒假前报销2018年12月发生的门诊医药费和住院费,过期不再予以报销。
五、2018年上半年发生的支出票据应于11月底前办理完毕报销手续。除学生门诊医药费和住院费以外的2018年下半年的支出票据(含科研课题经费和部门行政经费)可以在2019年3月31日之前办理报销事宜,之后不再办理2018年支出票据的报销业务。
六、2019年支票领用开始日为1月1日,经费报销开始日为1月16日。
财务处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