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中国教育工会北京市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北京市优秀教师”和“北京市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京教人〔2017〕19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学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确定刘红艳等3名教师为“北京市优秀教师”和“北京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拟推荐人选。现公示如下(按姓氏笔画排序):
北京市优秀教师:刘红艳、葛红玲
北京市优秀教育工作者:黄志刚
公示期为2017年6月1日至6月7日。如有异议,请署名书面意见向学校人事处反映。
联系人:王鑫鑫
地点:阜成路校区综合楼318室
电话:68984575
人事处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