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北京市科委《关于开展2018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2018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各单位采取教师自愿申请、单位推荐的方式申报,学校根据北京市下达名额择优推荐4名教师。
二、资助方式
通过项目资助的形式,为牵头承担科研项目的青年科技骨干提供支持。
三、申报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忠于祖国,有强烈的事业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
2.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或取得博士学位者。
3.申报人应是单位重点培养对象,具有较好外语口语交流能力。
4.申报的科研项目应当属于自然科学领域,对首都社会经济发展有推动作用,并有良好的应用前景。项目起止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5.已入选下列国家级人才计划的人员不在推荐范围内:
(1)中组部“万人计划”或“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
(2)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
(3)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
(4)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国家杰出青年基金”;
(6)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入选者。
四、网上申报
1.请各单位组织符合相应条件的申请人于2017年4月6日前登录北京市科技人才管理信息系统(http://kjrc.bjkw.gov.cn/a)完成申报(申报系统使用方法参见《北京市科技人才管理信息系统使用手册》,在注册登陆后首页下载)。并将申报表纸质版报送学校人事处。
2.申请人应如实填报,填报内容应不涉及国家机密,并上传相应附件。
联系人:王鑫鑫
电话: 68984575
地址:阜成路校区综合楼318室
人事处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