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北京学者计划实施办法(试行)》(京政办发〔2012〕57号)和《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荐2017年北京学者候选人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现就我校推荐2017年北京学者候选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
(二)在北京市所属单位中从事自然科学、工程科学技术或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
(三)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特别突出成就和较大发展潜力的人员可不受职称和年龄限制,但不能超过60周岁(195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在北京市自然科学、工程科学技术和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取得了重要科学发现、研究成果,具备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并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
二、推荐渠道和名额
(一)推荐渠道
北京学者候选人采取专家推荐和归口推荐两种,不受理个人申请。
1.专家推荐
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或北京学者计划专家委员会专家推荐。每位专家最多推荐2人,获得3名及以上专家推荐的可成为北京学者候选人。
2.归口推荐
市教委为归口推荐单位,将根据市属高校推荐人选情况组成不少于9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的初选委员会,对人选进行会议评审并无记名投票,获得不少于三分之二赞成票的为北京学者候选人。
(二)推荐名额
2017年市教委归口推荐候选人不超过10人,我校可推荐人选指标为1人。
三、申报和评审程序
(一)候选人按照要求填报材料。
(二)候选人所在单位审查附件材料的涉密情况。
(三)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四)学校学术委员会进行答辩评审,决定推荐人选。
四、报送材料和要求
(一)报送材料
1.《北京学者候选人推荐书(专家推荐用)》纸质版一式7份及电子版文件,或《北京学者候选人推荐书(归口推荐用)》电子版文件;
2.《北京学者候选人基本情况表》及《北京学者候选人基本情况表(第一轮通信评审用)》纸质版一式7份及电子版文件;
3.《北京学者候选人基本情况表》附件材料扫描电子版1套,包括:
(1)附件1:候选人当前有效的中国国籍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2)附件2:获奖证书复印件;
(3)附件3: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及其专利实施情况证明材料;
(4)附件4:10篇(册)以内有代表性的论文、著作、研究技术报告、重要学术会议邀请报告的全文;
(5)附件5:主要论著目录、重要引用和评价情况相关内容的复印件(注明出处,应为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和著作的引用和评价);
4.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关于附件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纸质版一式1份及电子版文件;
5.《北京学者候选人推荐人选一览表》纸质版一式1份及电子版文件。
(二)报送时间
1.请各单位于2017年2月13日将电子版材料发至人事处公邮,纸质版材料报送至人事处,逾期视为放弃报送。
2.学校将于2017年2月17日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对候选人进行答辩评审。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杨旻
电 话:68984575
邮 箱:rsc@pub.btbu.edu.cn
地 点:阜成路校区综合楼318室
人事处
2017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