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单位:
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学校也将迎来寒假假期。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1〕3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做好假期和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压实实验室安全责任制
各单位主要领导要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层层传导压力、严格落实责任,将实验室安全责任传导至“最后一公里”,将实验室安全工作任务落实到人。
二、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各单位要在节假日前组织相关人员对所属实验室和相关场所的安全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问题要及时整改。学校不定期开展实验室安全巡查和抽查。
三、开展实验人员安全教育
各单位要在放假前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强调实验室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要求师生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安全教育要覆盖所有进入实验室的师生。
四、落实落细安全管理要求
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相关的操作规程。加强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气体气瓶、加热和产热设备和实验室内务等管理,加强防火、防盗、防风等安全防范工作。
五、确保应急机制可靠有效
学生在放假期间开展实验,其指导老师须知晓,并进行指导和安全提示,必要时现场指导。各类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如遇突发事件,要迅速展开应急处置,并及时上报有关信息。
六、做好新冠疫情防范工作
保持空气流通,避免人员聚集,做好自我防护,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实验室卫生清洁,根据实验室开放使用情况进行预防性消杀,避免过度消毒,使用消毒剂应注意安全。
七、落实实验室备案开放制
寒假期间实验室执行备案开放制,假期有实验任务的实验室,各单位要进行备案,并于2022年1月18日前将备案汇总表(附件,模板可调整,但应至少包含其中内容)报国有资产管理处,报送形式:Excel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各一份发至邮箱20170709@btbu.edu.cn。未备案的实验室原则上不得开展实验。
国有资产管理处
(招标与采购办公室、实验室管理办公室)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