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北京市召开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大会,部署落实《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意见》。北京市委书记刘淇出席会议并讲话。北京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以及各区县、各部门和有关方面负责人出席会议。我校党委书记孙尧东和学校纪委、组织部、宣传部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北京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叶青纯宣读了《意见》。《意见》明确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目标,即健全分权制约机制,完善程序制约机制,建立标准制约机制,逐步建立健全权力结构科学化配置体系;健全权力运行内部监督机制,建立权力运行专项监督机制,完善权力运行社会监督机制,逐步建立权力运行规范化监督体系;建设廉政风险防控信息管理平台,研发廉政风险评估分析和预防腐败预警处置系统,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信息化运行载体,逐步建立廉政风险信息化防控体系。通过三大体系建设,加强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绩效管理,推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东城区、市工商局和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人进行大会交流发言,介绍了本单位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具体做法和经验。
市委书记刘淇在大会讲话中指出,在新的发展阶段,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要创新权力运行的体制机制,创新廉政风险防控的方法手段,把握反腐败斗争的主动权;要抓住规范权力运行这个关键,从规范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的权力运行入手,排查权力配置和权力运行中的廉政风险,完善内控机制,构筑制度防线,实现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努力从权力运行源头上防治腐败;要充分发挥和运用科技优势,特别是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搭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平台,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推动政务公开,加强风险评估分析,提高廉政风险防范的科学化水平。
刘淇提出四项具体要求:第一,抓好关键环节;第二,抓好重点工作,要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对象、重点部门,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控;第三,抓好管理监督;第四,抓好长效机制。刘淇要求,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统筹安排,加强组织领导、宣传教育和督查考核,切实把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抓实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