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平谷区人民法院院长、学校聘请的兼职教授、硕士生导师祖鹏应邀为学院师生作了一场题为“浅读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中的几个相关法治问题”的精彩讲座。学院党总支书记吕来明教授主持,学院教师及部分研究生参加了此次讲座。
祖鹏院长从当今各国宪法日的由来入手,讲述我国确定12月4日为宪法日的意义。他结合法院工作中的实际情况,讲述了司法体制改革对法院在司法过程中产生的影响,并介绍了平谷区人民法院工作中的主要特色。他还对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中的几个相关法治问题进行讲解,使参加讲座的师生更加深刻地认识了当今我国法治现状,同时也为我校师生学习和研究提供了更多的思路与方向。他针对法律人才培养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理论知识与实践锻炼相结合;二是拓宽知识领域,注重积累实践知识;三是加强理想信念与社会责任感教育。祖鹏院长针对师生们提出的问题做了详细解答。整场讲座结合实际,旁征博引,深入浅出,在场师生们受益匪浅。
学院院长张秀芬教授对祖鹏院长与平谷区人民法院到校开展活动以及提供实践基地表示感谢,希望学院与平谷法院能更进一步开展合作交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