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复项目东至阳光南大街、南至荷园南路、西至揽秀南大街、北至荷园北路,建设教室、实验用房、学生宿舍、校系行政用房、生活福利及附属设施,总建筑面积12.95万平方米(最终规模以规划部门核定意见为准),主要环境影响为废气、污水、生活垃圾及施工期扬尘和噪声等。 良乡校区教学区和生活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曾于2003年获得主管部门批复,但由于开发主体变更、批复之日起五年内项目未能开工建设,原批复自动失效。2014年4月4日,学校重新启动良乡校区二期新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招标确定报告书编制单位,8月进入市环保局审理过程,至获得批复历时近7个月。报告书编制期间,学校根据市环保局、房山区环保局、北京市环境影响评估中心、北京市环保监测大队等相关部门的要求,数十次与经办人对项目进行沟通,对报告书进行完善,尤其在供暖方式论证方面做了大量的分析工作,先后在6月、10月两次接待相关职能部门的现场踏勘,2014年10月9日组织参加一次项目评审会议。 获得批复后,学校将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深化单体设计、完善施工组织管理,在项目实施各个阶段落实报告书要求,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采暖使用清洁能源,4台燃气供热锅炉安装低氮燃烧装置;污水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良乡污水处理厂;固定噪声源布局、固体废物收集和处置、教学实验过程中产生危险废物转移、施工厂界噪声等执行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