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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马学院、食品学院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值新消法颁布实施、第32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我校法/马学院、食品学院学生发挥专业优势,纷纷走出校园,开展了“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主题宣传活动。

法/马学院

3月13日,法/马学院党支部与研究生会成立普法小组,联合长辛店工商所前往长辛店镇南墙缝社区和街道,开展了以“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为主题的3.15普法宣传进社区活动。

法学院的研究生们在南墙缝社区对新修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讲解和宣传,让群众明确作为一名消费者所享有的安全保障权、知悉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等权利,以及《消法》中规定的经营者的义务,并结合生活中经常碰到的消费案例告知群众在遇到消费纠纷时如何与经营者进行协商谈判,如何主张权利,如何进行维权。宣传内容涉及消费者权利保护、道路安全、婚姻家庭、侵权责任等与乡镇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据统计,大学生志愿者共接待群众咨询50余人次,解决群众疑难问题数件,发放普法资料200余份。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接受咨询答疑等形式,以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重点,引导社会群众提高法律认识、树立维权意识,增强经营商家的自律意识。

此次活动也是长辛店工商所党支部与法学院13级法学研究生党支部共同开展的“共建法治型与服务型支部”红色1+1共建活动,旨在充分利用自身优势,整合资源,结合法学理论与工商登记制度的改革问题,针对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开展系列宣传宣讲使居民们增强法制意识、法律观念,同时使参与的同学得以学以致用、增加实践经验。

食品学院

3月15日,食品学院第四学生党支部与北京市房山区工商分局、北京市房山区商务委员会、北京市房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良乡华冠商场共同举办了以“3•15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为主题的义务宣传活动。食品学院学生第四党支部的党员和积极分子20余人与各单位工作人员共同参与了此次活动。

活动在良乡华冠广场正式开始。此次活动以向房山区市民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为主线,贯穿以饮用水安全、食用盐安全、保健品安全、香烟真伪辨别、消费者维权途径等多个子专题的讲解,全方面、多角度的增加群众安全消费的意识,并增强消费维权能力。学生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将自身所学食品科学与安全的专业知识应用于实践。现场设立了展台,通过海报、宣传单、现场咨询等方式,向市民们宣传食品安全方面的专业知识。部分学生还协助工商局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宣传有关消费者维权方法,食品真伪辨别等多个专题的宣传,为前来咨询的市民发放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节能环保、消费者权益调查等宣传资料,并讲解有关方面的知识。

此次“3.15”主题宣传活动为市民们普及了消费安全、维权途径等多方面的知识。活动中,支部学生共发放宣传材料数百份,接受咨询百余人次,他们积极热情的志愿服务也受到了主办方以及周边市民的一致好评。支部学生表示,通过此次活动,在向他人传播食品安全知识的同时,自己也收获了为人民服务的喜悦,并且决心一定会继续努力学习专业知识,为保障百姓食品安全做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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