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本次全员岗位聘任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什么呢?
魏中龙:总的指导思想是三个“有利”,即以有利于提高教学科研和学科发展水平、有利于推进学校发展战略目标实现、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目标导向,通过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和本次全员岗位聘任工作,促进学校的科学发展,促进学校加快转型,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从而促进学校的全面发展。
记者:相对以往,本次全员岗位聘任工作有哪些特点呢?
魏中龙:主要呈现以下五个特点:一、理顺关系,规范管理。本次聘任分为三大系列(专业技术岗、管理岗、工勤技能岗)、四类人员(教师、非教师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技能人员),根据不同的岗位实行不同的目标责任管理,岗位管理进一步规范。二、逐步推进和完善校院两级管理,管理重心下移,学院权力增大,在人、财、物的管理方面拥有更大的自主权。三、充分考虑历史和现状,妥善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例如塑料所的问题)。四、统一良乡补贴,真正体现补贴的含义,多于良乡新补贴标准的部分,按总额纳入学校的绩效工资改革体系中。五、科学制定科级干部的聘任方法,规范管理队伍结构,建设一支优化、精干、高效的科级干部队伍,以适应学校岗位管理和改革发展的要求。
记者:本次全员岗位聘任工作有哪些要求呢?
魏中龙:一是进一步强化岗位管理,竞争上岗,鼓励流动,双向选择;二是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要求。今后,教师工作将由三部分构成(教学、科研、校内社会工作),教师可根据自己所在学科专业的特点和自己的能力在三部分的结构比例中有所侧重;三是绩效工资的设计既考虑了岗位职责及其承担的任务,也考虑了相关人员的历史贡献。
记者:许多人都反映本次全员岗位聘任工作对教师有所倾斜,是这样吗?
魏中龙:本次聘任在绩效工资的分配方面,向教师队伍适当进行了倾斜,当然,对教师工作量的要求也有所提高。毕竟,教师和学生是学校工作的主体。但是,本着“成果共享”的理念,随着学校财力的不断提升,广大教职员工的待遇都会随之提高。
记者:全员岗位聘任工作实施方案是如何制定的呢?
魏中龙:此次全员岗位聘任无疑是我校历史上准备时间最长、最充分,征求意见最广泛的一次聘任。学校党委和行政高度重视此次聘任工作,从09年上半年开始,人事处就在京内外多所高校开展了多次调研工作;暑假期间,人事处与教务处、科技处、组织部、校办、工会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19个文件,后经反复研讨和修改,形成工作方案的讨论稿。聘任工作于暑假后正式启动,学校连续召开了6次党委常委会暨校长办公会,反复研究讨论聘任方案,学校还召开了5次座谈会,分别就聘任方案向管理干部代表、教师代表、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代表、工勤技能岗位代表、中层干部征求意见,后又召开学校教代会执委会讨论通过了该方案。可以说,方案的制定考虑了各个方面的实际情况,是比较全面可行的。但是,也有一些特殊问题有待继续解决。
学校十分重视此次聘任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了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的聘任工作进行指导;学院的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吸纳分工会负责人作为成员,增加了竞聘工作的民主性。此外,还专门设立了岗位聘任工作监督与争议协调领导小组,确保岗位聘任的公开、公正、公平和有争议问题的解决。
记者:在具体操作层面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魏中龙:一是各单位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好领导组织作用,吃透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开展聘任工作。二是坚持原则、规范程序、鼓励竞争、双向选择,使竞聘在民主和谐的氛围中进行。三是严肃工作纪律,不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打击报复。四是加强时间观念,确保竞聘工作按时完成。
魏中龙还针对大家比较关心的热门问题,进行了详细说明。
问:应聘工勤和专技岗的人员,如果所持证书与应聘岗位不符,能否作为竞聘依据?
答:不能,只有技能证书和聘任岗位相一致才能作为合格的竞聘依据。例如:某人有会计师证书,但应聘的为图书馆岗位,则此证书不能作为应聘依据。
问: 今年退休的人员是否占编制?
答:2010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都不占编制,但要参加此次聘任。
问:是否能跨单位选岗?
答:完全可以,此次聘任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公开竞聘、双向选择。但需要提醒换岗的人员的是,请务必在5个工作日内认真完成工作交接,否则不能上岗。
问:此次聘任取消了实践型教师的岗位,以前的实践型教师该应聘何种岗位?
答:两个选择,如果条件符合,可竞聘教师岗;若不满足教师竞聘条件,可竞聘实验技术人员或者管理岗。身份为教师、但在文科实验中心等单位从事实验室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人员,这部分工作按校内社会工作量计算。
问: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级晋升,学校是如何考虑的?
答:学校将于今年上半年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级晋升与管理办法,根据学校总体的人力资源建设与发展规划,适时开展职级晋升工作。
问:聘任起始期和绩效工资的发放日期是同一时间么?
答:不是。聘任期为2009年9月1日到2012年12月31日,绩效工资的发放日期从2010年3月1日开始。今后年度考核按照自然年度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