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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举办校外名师教学观摩会

1125下午,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举办了两场校外名师教学观摩研讨会。主讲人分别是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刘凯湘教授和首都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李松林教授。

在法学专业教学观摩会上,刘凯湘教授主要就法学教师如何在法学课堂上运用案例开展教学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刘凯湘教授首先结合自己的教学实践,从理论层面概括介绍了法学教育中运用案例进行教学的作用和意义,提出将案例区分为思考型案例、说明型案例和启发型案例等类型,并针对不同教学对象分别加以运用的策略。刘凯湘教授还以合同法课程的讲授为例,运用案例教学法对合同无效、效力待定、未生效等问题进行了系统地阐释。示范课演示结束后,与会教师和学生就相关内容进行了提问和讨论。

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观摩会上,李松林教授强调,每一位教师必须对四门思想政治理论课之间的逻辑关系以及每一门理论课自身的逻辑关系要了然于心。他以《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第五章“中国革命的新道路”为例,充满激情地展示了优秀的思政课教师应该具备的深厚的政治理论修养和高超的授课技巧,让与会教师享受了一场艺术盛宴。在与教师们进行交流研讨的过程中,李松林教授特别强调,政治理论课教师要面对的是深受现实环境影响的当代大学生,因此。政治理论课教师承担的任务是一门极其复杂的工作,在教学中必须既要能依据历史又要能结合现实解决困扰着学生的疑惑,既要能透彻讲解基本理论问题又要能以表演艺术吸引和感染学生,坚定学生的理想信念。

 法学专业教学观摩会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观摩会分别由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吕来明教授、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书记张秀芬教授做了点评。

附:

李松林教授简介

李松林,首都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现任首都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院长,北京高教学会中国革命史研究会理事长、国家教育部精品课程评委、北京市“九五”、“十五”、“十一五”社科规划评审组成员,北京大学等多家高校兼职教授与课座教授,北京市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基地负责人。

刘凯湘教授简介

刘凯湘,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专家咨询委会委员,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委员会命题委员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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