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评审组于2009年5月24日至5月25日在我校塑料所的国家塑料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了实验室监督评审。评审期间,张德玉副书记、谢志华副校长分别在百忙之中会见了评审组全体专家,并就国家塑料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塑料所的工作进行了具体指导。本次评审的依据主要为《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CNAS/CL01:2006)、《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CNAS/CL10:2006)以及《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纺织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CNAS/CL18:2006)。评审组专家经过对实验室的体系、程序、人员、环境、设备等严格的审查,对实验室现有工作给予了很高的评价,确认了之前认可的540项的检验能力,并通过了新申请扩项的73项检验项目。同时评审组专家也指出了实验室一些不足的地方,如实验室空间不足等。
通过此次监督评审后,我校塑料所实验室(国家塑料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将继续获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认可委的检验授权,授权项目总共达到了613项。授权后的实验室,检验范围包括了塑料薄膜、片材、管材、型材、人造革、土工材料、日用品、环保塑料等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