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
学校要将推免生工作作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研究生选拔培养质量,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力度的重要措施摆在突出位置。加强对推免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做好推免生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
学校要不断进行推免生工作机制创新,逐步建立提高质量、鼓励创新、突出特色、扩大交流的推免生工作激励机制。逐步完善推免生考核内容体系和方式方法,避免单纯强调学业成绩的做法,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定,尤其要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考核,对有特殊学术专长和有突出培养潜质的学生要优先推荐。
学校要认真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规定,加强学校推免生工作制度建设,制订和完善学校的具体实施办法。名额分配原则和方案、推免生名单等重要事项都要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