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归口单位、项目负责人:
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发挥绩效导向作用,落实学校预算管理要求,根据《北京市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及《obao欧宝娱乐 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现开展2023年项目的事后绩效评价工作,通知要求如下:
一、评价范围
2023年批复的财政专项、校内专项,部分2022年未执行完毕结转2023年滚动执行的项目,纳入部门运行经费专款专用性质的大额项目。(评价项目清单见附件1)
二、评价方式
各归口单位组织归口管理的项目单位开展绩效自评,填写绩效自评表(附件2),撰写自评报告(附件3),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提交项目归口单位。
归口单位对项目单位提交的自评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填写项目绩效自评汇总表(附件4),撰写归口项目绩效自评总结(附件5),与项目单位材料一同提交计划财务处。
项目自评表填写方法及自评支撑材料相关要求见附件6。
本年纳入绩效评价范围的部门运行经费由经费所属单位按对应管理办法中的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形成绩效自评报告。
三、工作要求
各项目单位及归口管理单位应强化“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意识,落实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项目单位应对提交材料和自评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第一责任;归口单位承担管理责任,应组织好归口项目的自评工作,加强对项目单位自评结果审核,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对自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开展分析并进行整改。
各项目单位应于4月22日前将绩效自评表、自评报告、自评支撑资料提交至各归口单位;各归口单位应于4月30日前将项目绩效自评汇总表、自评总结、项目单位绩效自评材料提交计划财务处公邮cwc@pub.btbu.edu.cn。提交的资料按不同项目分别存放在一个文件夹中,并以“归口单位+项目名称”命名。
附件:1.评价项目清单(发各归口单位)
2024年4月9日
计划财务处